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2024/11/18 | 來自:董事會秘書處根據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印發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財會〔2023〕4號)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采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選聘2024年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現將本次選聘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的項目內容
(一) 對公司2024年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含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單體報表和合并報表審計),并出具合并及單體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附注;
(二) 對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并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三) 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專項審計說明;
(四) 對公司營業收入扣除情況表進行鑒證,并出具鑒證報告(如需);
(五) 對公司會計估計、會計政策變更出具專項意見(如需);
(六)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機構要求,出具其他由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關審計說明、核查意見、鑒證報告、監管問詢回復等(如需);
(七) 為公司日常會計核算或專項財務問題提供定期培訓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務。
二、招標形式
競爭性談判。
三、參與資格
公司選聘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有相關業務開展資格,具有良好的執業質量記錄,并滿足下列條件:
(一)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開展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所需的執業資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 熟悉國家有關財務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四) 擬承辦該項目的合伙人、項目經理、簽字注冊會計師和審計人員符合下述要求:
1、 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商業道德,近三年未受到財政部、中注協等主管部門相關處罰、通報批評及行業懲戒等;
2、 具有較強的財務會計、審計、稅務等專業能力和經驗,且具有較強的風險管理能力;
3、 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能夠提供符合企業實際需要的信息化服務;
4、 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能夠為企業提供高質量、高效率的服務;
5、 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能夠為企業提供全面、專業、協調的服務;
6、 具備完成項目任務和確保工作質量的資格與能力,能夠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審計任務、確保審計質量;
(五) 認真執行有關財務審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執業質量記錄;
(六) 能夠保守被服務企業的商業秘密,維護公司信息安全;
(七) 在監管部門規定和業務約定的時間要求內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報告;
(八)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 相關資質證明
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證券資質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執行事務合伙人身份證一式一份(復印件);若為授權委托人參加投標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執行事務合伙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
(二) 投標方基本情況介紹
包括但不限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成立日期、組織形式、注冊地址、首席合伙人;上年度末合伙人數量、注冊會計師人數、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人數等。
(三) 風險承擔能力水平證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計提的職業風險基金、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可披露區間數),職業風險基金計提或職業保險購買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近三年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如訴訟主體、目前進展等。
(四) 誠信記錄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受到證券交易場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的總體情況等。
(五) 質量管理水平證明
投標人針對本項目的服務工作提供質量管理方案。
(六) 信息安全管理能力證明
投標人結合招標人實際情況進行具體信息安全管理方案編制。
(七) 人力及其他資源配備情況
詳見附件1——《擬派項目團隊基本情況表》
(八) 執業記錄
包括近三年擔任過上市公司年度財務決算的會計師事務所業績。
詳見附件2——《業績情況表》
(九) 審計收費及構成
詳見附件3——《報價表》
(十) 工作方案
投標人結合招標人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工作方案編制。
(十一) 投標人認為應提供的其他資料。
五、評價要素和具體評分標準
詳見附件4——《評分表》
六、參與文件的遞交方式與截止時間
參與文件以電子郵件或紙質文件快遞的方式遞交。具體如下:
1、 電子郵件方式:
發送至郵箱IR@hwdz.com.cn郵件標題格式“華微電子選聘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競爭性談判文件+貴所簡稱”。
2、 投標文件接收:
紙質版投標文件(2份)裝訂密封,快遞發送至以下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區深圳街99號,收件人:于馥銘,聯系電話:0432-64684562
3、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4年12月2日16時。
4、 投標文件的遞交完成以電子郵件到達指定郵箱為準(建議發送后與收件人電話聯系確認),紙質快遞最晚必須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送達前述指定地址。
七、競爭性談判時間與地點
1、 競爭性談判時間:
2024年12月3日9時
2、 競爭性談判地址:
吉林市高新區深圳街99號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談判公告在公司官方網站(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nishiyama-k.com/)發布。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